方案
1.申报方案应为全新创作,应与新空间产生具有深度的关联。升级作品应基于蛇口戏剧节过往孵化项目进行再创作。所有申报内容及素材不得涉及抄袭,应拥有无可争议的著作权以及邻接权,或已取得合法授权;
2.创作应以表演艺术为主,且为面向公众的演出活动;
3.演出场地需在蛇口区域范围内做选择,可选择单点场地,或选择多点场地串联;
4.鼓励与新兴科技领域跨界合作;
5.鼓励与深圳在地团体交流合作;
6.申请者必须提交完整申请表格及保证资料正确性,并确保提交资料的正确性与合法性。如有欠缺或错误,将影响评委对于申报方案的判断。主办单位不接受在申请截止后提交补充资料或就已提交的申请表格做任何更改;
7.申请者所提交的申报方案,将由本计划评委全权审议。申请者提交申请,即表示申请者同意无论入选与否,均接受评委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8.所有申请资料恕不退还;
9.除本计划相关活动外,主办单位不会泄露或运用申请者的申报方案或其他相关资料。
资助
1.因资源所限,本计划扶持金为差额补助。入选者应积极寻求多方资源助力创作,但需保证蛇口戏剧节及主办单位的署名权,以及项目的顺利进行;
2.本项目提供制作费、宣传及场地支持。资助资金需全额用于项目的创作与制作产出,具体使用原则如下:
支持:因项目需要临时聘请的外部人员的劳务费用
不支持:项目核心主创人员(申报团队本身)的个人劳务费或薪酬
禁止:任何与项目创作无直接关联的人员开支或非业务性支出
3.申报方案预算应符合项目制作实际需求,除最终双方确定的扶持金额外,主办单位不再另外支付任何其他费用,包括因演出产生的差旅费、住宿费、演出津贴等;
4.入选作品扶持金将在与主办单位签署演出合同后,由主办单位分阶段拨付;
5.入选团队在完成演出后,需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实际支出明细及单据,接受主办单位审计。如预算与实际支出差异超过10%,须在演出前报请主办单位同意。未经事先沟通并达成共识的支出,主办单位有权不予报销。主办单位在收到支出明细及单据进行审计后,发放最后一期扶持金;
6.「蛇口戏剧节孵蛋创作营」内容包括:1)空间考察;2)专业课程;3)交流讨论。以邀请每个申请计划中的一名核心创作者为限。创作营中所产生的讲师费、创作者的住宿费,及依据旅程商议的差旅费将由主办单位承担。
演出
1.选创作团队需至少在演出场地停留1周的时间进行现场合成排练,以及不少于3场带有观众的公开彩排,力求作品与空间及观众的紧密连结性;
2.在保证演出质量的前提下,每个项目应尽最大可能容纳最多的观众数,或提高演出场次;
3.演出日期由主办单位决定;
4.入选创作团队需按照第二阶段提出的工作进度表推进工作,并参加定期的制作进度会议。评委将视项目制作情况提供协助和指导。如在演出前,主办单位、评委及技术总监三方皆认为制作质量不达标,主办方有权终止项目;
5.除非遇到不可抗力之因素,否则最终入选申报计划需于2026蛇口戏剧节举办期间完成演出呈现;
6.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影响演出不能按照原计划进行,将由主办单位与入选者双方沟通另行协调演出时间。
宣传
1.配合蛇口戏剧节的整体宣传,按照时间进度提供入选作品文案、剧照、创作团队简介等资料;并提供排练过程短视频、照片、心得日志等;
2.主办单位会对入选作品的创作及演出过程进行记录,记录形式包含采访、摄影、录像等;
3.主办单位有权将蛇口戏剧节过程中搜集到的与入选者作品相关素材(文字、图片、视频等)用于与本活动相关的宣传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小红书、小程序、官网等社交平台的发布,以及各类线上线下受邀媒体、合作品牌的报道等。
版权
1.申请者应保证所有与作品有版权关系的人员对参加此次孵化计划事宜的知情和同意。如入选后在孵化阶段发生版权争议,如侵权诉讼、版权人要求退出等,主办单位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入选者赔偿一切损失;
2.孵化完成的作品版权将归属创作者所有;
3.若作品入选并完成孵化呈现,则默认主创团队同意授权主办单位为期两年的优先经纪代理权,入选作品介绍将于蛇口戏剧节官网呈现。孵化完成后2年内若有演出机会,双方应友好协商积极促成,主办单位保留收取代理费的权利。
4.孵化完成的作品主办单位享有署名权,日后涉及的所有宣传物料必须呈现【2026蛇口戏剧节孵化作品】字样,物料在制作印刷前须得到主办单位确认。